部分扣式电池进出口将实施汞含量专项检测

时间:2010-04-21

  进出口锌-氧化银、锌-空气、锌-二氧化锰扣式电池(下称扣式电池)将于7月1日起实施汞含量专项检测。

  此前,进出口扣式电池尚无汞含量限值国家标准,因此暂不实施汞含量检测,但必须办理备案手续。2009年9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锌-氧化银、锌-空气、锌-二氧化锰扣式电池中汞含量的限制要求》,该标准将于2010年7月1日实施,含汞量小于等于0.005毫克每克属于无汞电池,含汞量小于等于20毫克每克属于含汞电池,超出此标准限值属于不合格电池。

  根据《进出口电池产品汞含量检验管理办法》规定: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电池产品实行备案和汞含量专项检测制度,未经备案或汞含量检测不合格的电池产品,不准进口或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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