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造“屏”路漫长(四)

时间:2006-09-26
        面板三强的经验与措施
 
        我国台湾地区:
 
        经验:抓住了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日本许多厂商减缓对LCD投资的机会,投巨资开工建厂。最主要的经验就是鼓励民间企业的研发热情。
 
       措施:
 
        1.1990年提出了“6年建设计划”,光电子技术被列为8项关键性工业技术之首。2002年又通过了“6年重点发展计划”,由政府补助新台币20亿,吸引跨国公司在我国台湾地区设立区域研发中心,同时奖励民间企业设立研发创新中心。
 
        2.在产学研结合上,由我国台湾省的“工研院”进行支持。
 
        3.在税收上,提出LCD生产企业在获利5年后不用交纳营业税,进口设备和原材料关税全免。
 
        韩国:
 
         经验:在政府主导下,韩国形成了一个企业财团积极投入、政府积极介入的利益共同体。政府在资金、税收等政策上支持力度大。

     措施:
 
         1.政府委托大专院校进行显示器相关研究。1990年,韩国设立“韩国平面显示器研究组合”,会员囊括了目前韩国显示器产业300多家公司中的101家,积极推动LCD与PDP产业相关的材料、零部件与设备的标准化。
 
         2.为了实现设备和零部件的国产化,政府积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每年投入约30亿韩元的经费,从项目选择到最终验收评估,面板厂与设备制造厂都是全程合作,进行设备开发。产业链的不同环节举办定期的生产技术报告会。
 
        3. 液晶显示器企业所得税实行七免七减,从2001年起,进口设备和原材料关税全免。
 
        日本:
 
       措施:
 
        1. 日本很早就把光电子产业的发展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1979年,通产省通过光产业技术振兴协会与16家日本企业联合发起了为期7年,总资助额为7.7亿美元的光电子基础研究计划。实际上,该计划耗时10年,耗资8.2亿美元。
 
       2. 如果有相关企业进行基础研究,所需资金一般由通产省提供30%,剩下的70%由参与企业提供。
上一篇:中国大陆造“屏”路漫长(三)
下一篇:富士通任命石丰瑜先生为富士通微电子亚太区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