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发布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工作的公告》相关要求,现发布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决定。
对本指定决定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申诉或投诉(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国家认监委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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