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中国充电联盟 2024年10月15日 18:16 北京

时间:2024-10-1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福建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细则》明确了对申请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与省级、市级按照85%、10%、5%比例分别承担。对申请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7米以下每辆车补贴7万元,7米及以上每辆车补贴8万元;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额外补贴1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各设区市(不含厦门)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经发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4〕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更好实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设备更新补贴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福建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4年9月24日
上一篇:两部委关于印发《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年)》的通知
下一篇:上海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新能源)》的通知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