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要推进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巩固公交车、出租车和网约车全面电动化成果,加快推进公务车、轻型物流车等实现电动化替代。以“LNG为主、电动为辅、试点氢能”为原则,提升重型货车、重载环卫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逐渐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交通运输工具,2024年年底前,全面实现深圳港港区内拖车、生活垃圾转运车清洁能源化。完善城市小汽车增量调控政策,鼓励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引导燃油车更新置换为新能源汽车。深入推进内河LNG动力船舶推广应用,支持沿海及远洋LNG动力船舶发展,鼓励港作船、游船、公务船使用电能或LNG动能,率先在公务船舶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船舶应用示范。到2025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汽车比例达到60%左右,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30万辆左右,LNG汽车保有量达2万辆以上,氢燃料电池车保有量达2000辆左右;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汽车比例达到70%左右,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200万辆左右。
《方案》明确要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落实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加快港口、机场、口岸、轨道、道路等交通基础设施低碳化建设,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优化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加快在工业园区、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老旧小区布局充电桩,推广应用柔性充电等新型智能化充电技术,加强智能电网与电动汽车能量、信息双向互动,建设充储放“一张网”。规划布局综合能源补给设施,重点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充换电、加气、加氢等综合服务能力。加快绿色港口和绿色机场建设,提升远洋船舶靠港期间岸电使用比例,停机位全面配备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施。积极推广地铁节能新技术、新管理模式。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光伏建设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到2025年,累计建成充电设施60万个,其中快速充电桩4.5万个,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布局不少于60座综合能源补给设施,深圳港口码头岸电使用率达到10%以上;到2030年,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全面实现电动化。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