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6-16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山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加快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和氢能产业链建设,围绕“车用原材料-零部件-系统总成-整车-配套基础设施”产业链,打造动力电池负极材料、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大功率快速充电设备、短距离电动重卡及乘用车等高水准特色产品,有序推动氢燃料重卡生产、氢燃料电池生产、氢能关键零部件制造,助力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推广使用低碳运输装备,提高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邮政快递、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公共服务领域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比例,鼓励购买新能源私家车,开展短距离电动重卡、氢燃料汽车研发及示范应用。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乘用车和商用车新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别比2020年下降25%和20%以上。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省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推进全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有效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参照工信部等三部门印发的《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山西省实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山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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