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06-14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对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服务管理力度等三方面提出了13条政策措施。明确到2025年,全省建成1000个重点充电示范村,基本实现“各市有示范县、各县有示范乡(镇)、各乡有示范村(社区)”的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农村地区的充电服务网络,日益满足新能源汽车需求。到2025年,省域内国省干线服务区实现100%配置充电基础设施目标。到2030年,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放宽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河北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公司,有关充电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精神,聚焦解决相关制约问题,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我们研究制定了《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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