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行李禁止携带锂电池

时间:2011-09-16

  济宁曲阜机场安全检查站检查旅客托运行李进时,多次查出托运行李中携带锂电池的情况。为不影响旅客安全、便捷、快速出行,机场提醒旅客在托运行李时切勿携带锂电池。

  根据民航局《关于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旅客乘机时,不允许在托运行李中夹带锂电池(已安装于设备上的锂电池除外)。旅客可携带为个人自用的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消费用电子设备(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对备用电池须单个保护以防止短路,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此外,对于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锂含量不能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其等质总锂含量不能超过8克;旅客可携带等质总锂含量在8克以上而不超过25克的锂离子电池。备用电池每人最多只能携带两块,对其他类型的备用干电池,如镍氢电池等做好防短路措施也可以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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