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人事经理侵吞478万获刑4年半

时间:2009-03-25

  利用负责员工报销的职务便利,诺基亚公司人力资源经理曹威虚假报销478万余元,并将钱款据为己有。记者昨日获悉,大兴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曹威有期徒刑4年6个月。大兴检察院已就诺基亚公司内部管理不严向其发出检察建议。

  曹威原为诺基亚(中国)有限公司手机事业部中国研究中心人力资源经理。去年4月初,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财务审计过程中,发现人力资源经理曹威账务异常:曹威所在部门有个姓王的员工,在2007年至2008年4月间,报销的金额高达400余万元。而实际上,这名员工是以富士康员工的身份,来诺基亚公司从事技术支援的,该人仅在诺基亚公司工作了14天。

  据员工自述,其间其从未向诺基亚公司报销过任何费用。为此,财务部找曹威谈话,要求她对此做出解释。后曹威承认,她利用公司以前一个王姓员工的名义和自己有修改公司内部网络数据的权利,把离职员工王某的信息资料挪到自己名下。然后开设了银行账户,私自利用自己的审批权限,在一年多时间里,她违规审批报销了几百万元,并把这些钱据为己有。2008年5月5日,曹威主动向警方投案。

  警方最终查明,2007年1月至2008年4月,曹威利用职务之便,以本单位已离职员工王某的名义,虚报各类费用52笔,共计人民币478万余元,后转入其个人账户内消费挥霍。案件审理期间,曹威退回赃款14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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