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召开节能会议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提日程

时间:2008-09-03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和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审议并原则通过《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草案)》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能源供应紧张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我国能源消费不合理、利用效率低的状况仍然比较严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公共建筑、城市景观以及家庭用电等方面还存在许多浪费现象,节约潜力很大。解决我国能源问题,必须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把节油节电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抓住照明、汽车、锅炉、电机系统、空调等应用面广、潜力大、见效快的关键领域,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其中,抓好照明节电,需要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今明两年大中城市政府机关、城市道路照明、宾馆饭店、公共场所等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会议决定在全国开展全民节能行动,主要包括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普及使用节能产品等十项举措。会议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带头节能。

  2007年6月,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的草案进一步明确了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适用范围,规定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原则、要求、范围以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的程序和要求,强调国家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禁止使用高耗能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议决定,上述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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