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电力滤波装置设计与应用导则》标准起草工作组召开第三次工作会议

时间:2008-08-18

  《高压电力滤波装置设计与应用导则》标准起草工作组(简称工作组)成立于2007年11月,根据国家标准委的计划要求,本标准的制定及报批工作需于2008年年内完成。目前,工作组根据前两次会议的意见,对标准草案稿进行了修改,已形成 “征求意见稿(草稿)”,并于2008年7月27日~29日,在成都市召开了第三次工作会议。在两天紧张而认真的讨论中,与会对“征求意见稿(草稿)”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圆满完成了会议预定的任务。
  
  工作组组长段晓波通报了工作组上一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郭天兴作了简短发言,感谢来自各个领域的各位对此标准制定项目所付出的辛勤劳动;感谢各位对电力电容器标委会工作的积极支持。
  
  会议提出了如下主要修改意见:
  
  (1)与已有标准条款一致的内容尽可能以已有的相关标准的条款为准,避免出现偏差。其中的参数指标、表达式等也应注意协调一致。
  
  (2)有些章节条款仍需重新归纳、整理,或调整次序及位置。
  
  (3)在正文中出现的新的概念需要在“术语与定义”中增加相应的内容。
  
  (4)作为推荐性国标,文中的表述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来源:https://www.tede.cn
  
  会议明确了工作组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最终要保证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标编制计划任务的按期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8月25日前,完成统稿后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由秘书发送至工作组各位成员。9月初召开第四次工作组会议,讨论修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会后整理、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发送标委会委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广泛征求意见。11月初,收集、整理并完成意见汇总及处理,形成标准送审稿、意见汇总处理表、编制说明等,提交标委会会议审查。12月15日,整理并完成标准报批稿,提交标委会秘书处进行审核,并形成标准报批所需的文件,上报国家标准委审批。
  
  四川波宏电力滤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对本次会议的召开给予了大力支持,会议表示衷心感谢。

  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秘书处

  《高压电力滤波装置设计与应用导则》标准起草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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