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消息,为进一步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增加能源、资源类产品、关键零部件的进口,促进贸易平衡,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6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
此次调整将对142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重点是对80多种钢铁产品进一步加征5%-10%的出口关税。同时,为鼓励进口,还将对209项进口商品实施较低的暂定税率。其中,照相机零件、电视机零件、摄录一体机镜头等关键零部件的进口暂定税率为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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