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兆半导体将就中兴诉讼案判决提出上诉

时间:2007-01-18
美国飞兆半导体公司(Fairchild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日前宣布,将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胜诉一案提出上诉。该判决限令飞兆半导体向中兴支付人民币65,733,478元(约820万美元)。飞兆半导体认为有关的产品责任指控是无效的,并将向广东省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此项诉讼与一批于2002年底和2003年初付运的芯片产品被指有缺陷相关。飞兆认为,该批被指有缺陷的产品由一家分销商销售予中兴,飞兆半导体与中兴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销售关系。

飞兆半导体的抗辩理据之一,是中兴乃根据产品责任条例来提出申诉,因此必须有某些潜在的人员损伤和财产损失,然而现时并没有发现任何潜在的损伤,但法院却不同意。此外,飞兆半导体也指出,该公司与分销商在产品出货之时所签定的合同中,已订明了中兴可以就损坏而索偿的限制,法院也没有处理这一点。

飞兆半导体公司亚太区总裁兼董事总经理郭裕亮称:“我们对于这个判决非常失望,我们认为这并不符合事实或中国法律的依据。这个结果意味着任何制造商,无论是否在中国市场直接销售产品,尽管合同条款特别列明及规范了制造商的责任,而且无论所谓的缺陷是否构成安全或财产风险,均需在中国承担无限的损失责任。对于制造商来说,这种预计承担的风险实在太大,而且也不尽合理。”

相关背景介绍:

2005年10月,中兴通讯因供应商提供的手机芯片存在质量问题,一纸诉状将飞兆半导体告上了法庭,索赔因其产品缺陷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及商誉损失总计5,500余万元。原告中兴通讯公司诉称:在该公司研制生产的PHS手机A268中,采用了美国飞兆半导体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FM809SS3X复位芯片。但是,这批该型号的手机大范围投向市场后,却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经多方研究发现,A268手机中使用的芯片存在质量缺陷,是造成A268手机损坏的主要原因。中兴通讯遂将飞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因其产品缺陷而致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4688万余元,并支付商誉损失850万元。 
上一篇:美国禁止输出0.18umIntel中国芯片厂没戏
下一篇:英特尔拟关闭耶路撒冷芯片厂 索爱可能参与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