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RoHS遇到的问题

时间:2007-03-07
   1.前言
    对于环境污染与人类健康的日益关注导致了欧盟在2003年2月13日公开颁布了《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既RoHS指令。这股绿色飓风从欧洲向全世界蔓延,一份RoHS实施日程表摆在电子电器制造商的面前:
    美国加州的电子废物再生法将于2007年1月1日生效,视频显示设备制造商需要提高警惕;中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3月1日实施,电子信息产品的制造商也把目光投向了环保标签和重点管理目录;日本的电子电器设备特定化学物质含有标示方法也与欧盟RoHS同步实施;韩国的电子/电气产品和汽车设备的资源回收法将于2007年7月1日,十个产品类别将受到管制。
    不难预测,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将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这需要产业链上的各级供应商做好准备,不仅仅是为了应对某个法规,而是建立和完善产品信息管理系统,从产品设计开始确保满足一系列规则要求。
    2.顺应RoHS遇到的问题
    在将RoHS作为契机,借此完善零部件数据管理,而不是借助零散的方法消极应对时,企业可能遇到下面几个问题:
    1).数据清洗
    国内企业对于ERP/PLM的概念已不再陌生,但是ERP/PLM系统有效运行的前提是基础数据要完整准确。拥有众多产品的制造商或者合约代工商在导入RoHS管理时发现他们遇到的个问题竟然是自己的产品清单并不“清”。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原因:
从设计人员开始,提供的产品清单(BOM)没有统一标准,例如供应商的产品型号,供应商名称不规范,而内部审核人员没有快速明确的辅助手段帮助鉴别,导致同一家供应商提供的同一种产品型号在企业的物料系统中被设置成两个甚至多个料号,不能清晰的构建出一份产品总清单(Item Master)。这样就造成不能明确了解哪些零部件的物质材料成份已经得到,而重复向供应商要求提供材料组份调查报告,给双方带来负担。
    2).数据收集
    在向供应商收集材料组份调查报告时,实际的问题是,对于属于最下游的供应商,特别是一些小厂,基本上除了产品就没有其它相关资料;对于大型供应商,尤其是国际性的元器件供应商,通常会在网站上公布其零部件在符合 RoHS 指令方面的信息,但此类数据因供应商的不同而存在明显差异,且难于寻找。
    上述现象是较为普遍地存在的,一个产品通常要使用成千上万个零部件,而一家企业拥有上千乃至上万产品种类也不无可能,要为产品总清单(Item Master)收集数据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虽然一些企业可以自己组织员工收集整理必要的信息,但是他们低估了时间的消耗而仓促行事。同时,这些员工也缺乏一定的数据收集过程必不可少的技能,例如了解如何对数据进行分类、标准化、品质控制和定期更新等。
    基于用工成本与技能方面考虑,企业可以将数据收集外包给专门从事该项工作的机构,他们长期从事数据采集,具有丰富的知识、具备熟练收集、整理和构建数据库的技能以及为确保高效地完成该项工作而开发的辅助资源。虽然企业将内部零部件资料泄露给对方,但是通过双方的诚意与签署保密协议之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不失为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因为它为企业节约了时间和成本。
    3).建立通用的材料物质成份数据库
    数据采集并非是性的活动,因为数据是变化的,如果企业没能及时了解到数据的变更情况,那么原来采集的数据就失去了使用价值。可以建立一个IDR数据库来解决这个问题,所谓 IDR,既通用元器件材料化学成份数据库,通过它来随时跟踪、更新变化的数据,并及时反映到设计制造的各方面,这注定是一项消耗人力物力的工作。
    大型的供应商虽然在网站上公布其零部件的RoHS 指令方面的信息,但没有采用统一的数据格式,这些信息反映在产品型号,封装,产品家族系列等多种形式上。对于企业来说,这些原始的数据是不能很方便的使用的。众多企业通过测试机构检测产品的同时也得到了产品物质材料组分,这些数据组成的大型数据库能为使用它们的各级制造商提供便利。
    4).自我申明
    欧盟RoHS指令没有就产品符合性要求做出强制性规定,他们保留有市场监督抽查权,
如果在风险评估范围内产品受到怀疑,那么企业就有必要对产品做出自我申明,避免受到诸如产品召回,不准进入市场,罚款,甚至牢狱之灾。而中国RoHS做法更加严格,明确要求受管制的产品及包装对所含有害物质做出名称、含量、所在部件及其可否回收利用等标注并加贴环保标签。但是这些指令法规里找不到明确的关于受限物质信息在收集、管理和交换方面的标准报告格式。
    IPC-1752作为新的物料申报标准,被应用到RoHS顺应中来,该标准支持三种等级的申明,试图解决不同国家或地区可能要求的报告模式,例如Agile声称它的产品管制与规范模块支持这个标准。到目前为止,欧盟,美国,日本等国还没有特别表示将IPC-1752作为国际统一采用的报告模版,企业还需要根据自己产品的特点和实际管理情况做出选择。
    3.结论
    从国内企业推行产品生命周期信息电子化管理来看,生产经营理念受到了巨大的冲击,RoHS指令使得彻底变革的需求更加迫切。置身于各种法规制度约束中的企业对于信息变化需要做出灵活、快速的反应。在这股不可逆转的洪流中,只依靠企业自身的力量,付出的时间和成本是巨大的。包括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在内的服务机构与行业组织都应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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