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TF(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Force)即Internet工程任务组,是松散的、自律的、志愿的民间学术组织,成立于1985年底,其主要任务是负责互联网相关技术规范的研发和制定。它的组织形式主要是大量负责特定议题的工作组,每个都有一个指定主席(或者若干副主席)。工作组再用主题组织为领域(area) ;每个领域都有一个领域指导(area director,AD),大多数领域还有两个副AD;AD任命工作组主席。AD和IETF主席构成Internet Engineering Steering Group (IESG),负责IETF的整体运作。
1990年代以前,IETF曾为计算机出版界所宠爱。它宣称自己与迟钝、嘈杂的ISO和 ITU-T的官僚作风比较,将是更敏捷、虚心和开放的标准化实体。不幸的是,IETF在整个1980年代的效率不过它相对规模较小的自然结果,之后便消失了。
1993年,大多数观察者清楚地发现,互联网正在成为下一个超级交流媒介;而与之竞争地OSI项目失败了。突然间,所有有点技术知识的家伙都试图通过参加IETF在计算机历史上留下一笔。工作组规模暴涨,结果其效率一落千丈。
IETF的问题中最恶名远扬和充分记录的可能发生在蒂姆·伯纳斯-李任万维网联盟(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W3C)领导人期间,他试图个人领导Web标准的发展。按照他后来在《编织互联网》(Weaving the Web)一书的说法,在经历太多的每个人都想表述对自己的创新的未来的看法的IETF会议而又无所作为,他失败了。
2003年和2004年, IETF主席Harald Alvestrand进行了适度的制度改革,以适应这样一个事实:IETF已经是一个庞大而成熟的标准化组织,不再是小小的特别工作组。
IETF 是一个由为互联网技术工程及发展做出贡献的专家自发参与和管理的国际民间机 构。 它汇集了与互联网架构演化和互联网稳定运作等业务相关的网络设计者、 运营者和研究 人员,并向所有对该行业感兴趣的人士开放。任何人都可以注册参加 IETF 的会议。IETF 大 会每年举行三次,规模均在千人以上。
IETF 大量的技术性工作均由其内部的各类工作组协作完成。这些工作组按不同类别,如路 由、传输、安全等专项课题而分别组建。IETF 的交流工作主要是在各个工作组所设立的邮 件组中进行,这也是 IETF 的主要工作方式。
目前,IETF 已成为全球互联网界权威的大型技术研究组织。但是它有别于像国际 电联(ITU-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这样的传统意义上的标准制定组织。 IETF 的参与者都是志愿人员, 他们大多是通过 IETF 每年召开的三次会议来完成该组织的如 下使命:
1.鉴定互联网的运行和技术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2.详细说明互联网协议的发展或用途,解决相应问题;
3.向 IESG 提出针对互联网协议标准及用途的建议;
4.促进互联网研究任务组(IRTF)的技术研究成果向互联网社区推广;
5.为包括互联网用户、研究人员、行销商、制造商及管理者等提供信息交流的论坛。
(1)互联网协会(ISCO -Internet Society)
ISCO 是一个国际的, 非盈利性的会员制组织, 其作用是促进互联网在全球范围的应用。 实现方式之一便是对各类互联网组织提供财政和法律支持,特别是对 IAB 管理下的 IETF 提 供资助。
(2)互联网架构委员会(IAB-Internet Architecture Board)
IAB 是 ISOC 的技术咨询团体,承担 ISCO 技术顾问组的角色;IAB 负责定义整个互联网 的架构和长期发展规划,通过 IESG 向 IETF 提供指导并协调各个 IETF 工作组的活动,在新 的 IETF 工作组设立之前 IAB 负责审查此工作组的章程,从而保证其设置的合理性,因此可 以认为 IAB 是 IETF 的技术决策机构。
另外,IAB 还是 IRTF 的组织和管理者,负责召集特别工作组对互联网结构问题进行深 入的研讨。
(3)互联网工程指导组(IESG-Internet Engineering Steering Group)
IETF 的工作组被分为 8 个重要的研究领域,每个研究领域均有 1-3 名领域管理者 (Ads—Area Directors),这些领域管理者 ADs 均是 IESG 的成员。
IESG 负责 IETF 活动和标准制定程序的技术管理工作,核准或纠正 IETF 各工作组的研 究成果,有对工作组的设立终结权,确保非工作组草案在成为请求注解文件(RFC)时的准确 性。 作为 ISOC(Internet 协会)的一部分,它依据 ISOC 理事会认可的条例规程进行管理。 可以认为 IESG 是 IETF 的实施决策机构。
IESG 的成员也由任命委员会 (Nomcom-Nominations Committee) 选举产生, 任期两年。
(4)互联网编号分配机构(IANA-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
IANA 在 ICANN 的管理下负责分配与互联网协议有关的参数(IP 地址、端口号、域名以 及其它协议参数等)。IAB 指定 IANA 在某互联网协议发布后对其另增条款进行说明协议参 数的分配与使用情况。
IANA 的活动由 ICANN 资助。IANA 与 IAB 是合作的关系。
(5)RFC 编辑者(RFC Editors)
主要职责是与 IESG 协同工作,编辑、排版和发表 RFC。RFC 一旦发表就不能更改。如果 标准在叙述上有变, 则必须重新发表新的 RFC 并替换掉原先版本。 该机构的组成和实施的政 策由 IAB 掌控。
(6)IETF 秘书处(RFC Secretariat)
在 IETF 中进行有偿服务的工作人员很少。IETF 秘书处负责会务及一些特殊邮件组的维 护,并负责更新和规整官方互联网草案目录,维护 IETF 网站,辅助 IESG 的日常工作。
(7)互联网研究任务组(IRTF-The Internet Research Task Force)
IRTF 由众多研究小组构成,研究互联网协议、应用、架构和技术。其中多数是长 期运作的小组,也存在少量临时的短期研究小组。各成员均为个人代表,并不代表任何组织 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