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超限检测仪

    便携式超限检测仪也被路政及相关治超单位称为:便携式电子地磅,便携式汽车称重仪,便携式轴重检测仪等等。

便携式超限检测仪简介

    便携式超限检测仪也被路政及相关治超单位称为:便携式电子地磅,便携式汽车称重仪,便携式轴重检测仪等等

    在几年前路政还有等一些治超单位主要使用电子汽车衡来管理治超,由于现在车辆超限的现象十分严重,马路同时受到了很大的损坏,所以一条马路需要更多的治超点,为了更加方便治超单位能“随时随地”设立治超点,便开始使用便携式超限检测仪。

    便携式超限检测仪分为有线传输数据的还有无线传输数据的,开始大多治超单位大多使用有线便携式超限检测仪,后来由于有线称重仪的线容易压断,所以现在大多治超单位都在使用无线便携式超限检测仪,并且随着科技的发展无线便携式超限检测仪的仪表更加人性化,主要有“点阵式”还有“液晶触摸屏”这两种。

    便携式超限检测仪主要有以下几种:

    GF-MC100

    GF-WM100

    GF-HC200


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部、交通部2004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交通部门指出,对于二轴车辆车身和货物总重20吨、三轴车辆车货总重30吨、四轴车辆车货总重40吨、五轴车辆车货总重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55吨等五种情形应认定为超限超载车辆并予以纠正。

    交管部门对虽然没有出现以上五种情况但装载货物重量行驶证核载重量30%以上的,要暂扣驾驶员的驾驶证。当日已被处罚或卸载并且与出示的相关凭证所记录的卸载后重量相一致的车辆,不得重复给予处罚或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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