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直流电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JB1104-68部颁标准所规定的标准系列小型直流电机。
1.小型直流电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JB1104-68部颁标准所规定的标准系列小型直流电机。
2.小型直流电机共分11个机座号,每个机座号有两种铁心长度,制造有直流电动机、直流发电机、直流调压发电机三种,适用于一般正常的工作环境。电动机作一般传动用,发电机作为一般直流电源用,调压发电机作蓄电池组充电用。
3.励磁方式:电动机为带有少量稳定绕组的并激或他激励磁。 发电机为复激或他激励磁(额定电压为230伏的发电机)。
调压发电机为并激励磁(不带串激绕组)。电机的他激励磁电压制成有110伏或220伏二种。电动机额定电压110伏的仅有他励电压110伏一种。
4. 小型直流电动机根据使用要求可制成湿热地区使用的具有防潮、防霉、防盐雾性能的湿热带型(TH)直流电机。
5.型号含义:Z表示“直”流,2表示第二次全国定型设计,横线后数字表示机座号与铁心长短,例如Z2-11前一个1代表1号机座,后一个1代表短铁心,而Z2-112中11代表11号机座,2代表长铁心。
1.直流发电机或直流调压发电机仅制造卧式,机座带底脚的一种。
2.直流电动机可制成下表所示的结构型式。
结构型式 |
代号 |
电机型号 |
卧式机座带有底脚 |
B3(D2) |
Z2-11~112 |
卧式机座带底脚,端盖有凸缘 |
B35(D2/T2) |
Z2-11~82 |
卧式机座不带底脚,端盖有凸缘 |
B5(T2) |
Z2-11~62 |
立式机座不带底脚,端盖有凸缘(轴伸向下) |
V1(L3) |
Z2-11~112 |
立式机座带有底脚,端盖有凸缘(轴伸向下) |
V15(L3/D2) |
Z2-11~82 |
1.电动机可用三角皮带、正齿轮或弹性联轴器进行传动,不使电机轴承受轴向推力。
2.电动机可在正转或逆转情况下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