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音频解码器分为两类,一类是用于Hi-Fi听音的纯音频解码器,即指把CD机等数字音源器材一分为二后,去掉转盘(驱动光碟旋转读盘)的部分。
一般来说,音频解码器分为两类,一类是用于Hi-Fi听音的纯音频解码器,即指把CD机等数字音源器材一分为二后,去掉转盘(驱动光碟旋转读盘)的部分。纯音频解码器的主要作用是把读取的数字音频信息转换成模拟音频信号输出,供功率放大重放。因此严格说纯音频解码器应称作D/A(数字/模拟)转换器。
另一类即AV影音解码器,即平常所说的在“家庭影院”设备中使用的解码器,主要作用是把录音时经过编码的多声道音频信息作解码还原,经D/A转换后供功率放大重放。
很多双声道或多声道听音系统并没有配置解码器这类器材,但同样也可以达到双声道或多声道重放的目的,这是为什么?
之所以出现这两种情况,有两种原因一是系统中没有数字或经过编码的音源,即直接重放模拟音频信号(通常最多为双声道,如果是“多声道”,那只是把双声道信号并联串接成的伪多声道);
二是解码功能已经整合在音源或功放等器材中,例如CD机已经包括数/模转换电路,有的DVD机包括了某类音频格式的数字解码,有的数字解码内置在AV功率放大器中。
音频解码整合在音源、功放中与使用单独的解码器有什么区别呢?
一般来讲,单独的解码器不与CD机或DVD机、AV功放合为一体时能减少电路之间的互相干扰,有利于提高各项技术参数从而提高音质。但这是不是说分体器材比合并式器材声音质量一定好、指标参数一定高呢?
不能这么说,两者比较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档次(通常体现在价位上)相同或相近,否则高价的合并式器材比低价的分体器材表现更好就解释不了这样的原则。另外,在使用操作方面它们各有优势,采用单独的解码器在搭配上更选择灵活方式更多,而解码功能整合在其它器材中则在连接、操作的使用上更方便简捷。从这个角度说,它们的区别也主要是功能设置方式上的不同。
AV影音解码器其实是个总称,在其中又分有多种不同解码器。例如,在信号处理方式上,早期的AV解码器为模拟的(其中又有主动型和被动型、合成式和压控式之分),以后发展为数字的;
第二,有的AV解码器仅作解码处理,机内不含功率放大电路,有的则内置了中置、环绕声道的功率放大电路;
第三,从解码声道数量说,杜比定向逻辑(Dolby Pro Logic)为4声道,杜比数字(Dolby Digital 可简称为DD)、DTS数码影院、Dolby Surround Pro LogicⅡ杜比定向逻辑第二代矩阵编解码技术(简称为Dolby PLⅡ)等为5.1声道,DD-EX、DTS-ES等为6.1-7.1声道;第四,在档次上可有低、中、的划分,例如经过卢卡斯认证的带THX标记的属于机之列(稍早的为THX Select认证,的为THX Ultra2认证。
由于条件苛刻、成本昂贵,国产品无一进入此行列)。另外,还有一些非主流的或属于后处理技术的AV处理器材,例如CS-5.1解码器,各类虚拟环绕声处理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