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晚间维信诺发布公告,公告中显示维信诺拟收购合肥维信诺40.91%股权。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上市公司拟向合屏公司、芯屏基金、兴融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合肥维信诺 40.91%股权,前述股权对应合屏公司、芯屏基金、兴融公司已实缴的注册资本59.60亿元及兴融公司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30.40亿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中联国信以2022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合肥维信诺100%股权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1,603,964.30万元。基于前述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合肥维信诺100%股权作价为1,603,964.30万元,因此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为656,117.17 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445,851.42万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对价210,265.75万元。鉴于安徽中联国信出具的以2022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3)第105号)有效期截止日为2023 年7月30日,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合肥维信诺的评估价值是否发生不利变化,安徽中联国信以2023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合肥维信诺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加期评估报告。安徽中联国信以2023年3月31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合肥维信诺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23年3月31日的评估值为1,642,965.93 万元,相比基于以2022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作价1,603,964.30万元,未发生减值。鉴于以2023年3月31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的加期评估报告有效期截止日为2024年3月30日,安徽中联国信以2024年3月31日为本次加期评估基准日对合肥维信诺进行了本次加期评估,并出具本次加期评估报告。经评估,合肥维信诺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24年3月31日的评估值为1,490,631.36万元,相比基于以2022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作价1,603,964.30 万元,减值约11.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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