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杉金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杉金光电(广州)有限公司收购LG化学旗下在中国大陆、韩国及越南的SP业务及相关资产(下称“本次交易”),并约定相关资产交割的最后期限日为协议签署日的第一个周年日,且该期限可经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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