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提出要控制燃油车保有量,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应用。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公务车、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分时租赁车清洁能源化比例力争达到100%(除特殊用途外);轻型物流配送、城市环卫、网约车、旅游车等社会运营领域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化,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全省汽车保有量的20%。对短途货物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到2025年,省内总体车桩比小于2.5∶1,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实现全覆盖,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成。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15日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