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请求法官驳回美国反垄断诉讼

时间:2024-05-22
  苹果今天提交了一封动议前信,寻求驳回美国司法部 (DoJ) 3 月份对苹果提起的反垄断诉讼。
  苹果在动议前信中表示,政府的诉讼在多个方面存在缺陷,并未成功指控苹果在相关市场具有垄断势力、证明存在反竞争行为或证明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来自苹果公司的文件:
  本案远远超出了反垄断法的外部界限。仅当申诉声称 (1) 相关市场具有垄断权力时,《谢尔曼法》第 2 条的主张才能超越诉状;(2) 反竞争行为;(3) 反竞争效果。[...]
  该投诉在所有三个方面均失败。最高法院一再认为,本案的核心行为类型,即苹果公司关于如何以及是否授予第三方访问其平台的决定,不会引起法律问题上的第 2 条责任。
  该投诉也没有将其挑战的限制与智能手机市场的任何反竞争影响联系起来。无论如何,苹果远非垄断者,而是面临着来自老牌竞争对手的激烈竞争,而且该投诉并没有声称苹果有能力在所谓的智能手机市场上收取超竞争力的价格或限制产量,更不用说它有能力在所谓的智能手机市场上收取超竞争价格或限制产量。建立或推断市场力量所需的市场份额。
  美国司法部的诉讼试图通过认为苹果在美国智能手机市场和美国“高性能智能手机”市场占据主导地位来建立一个狭窄的市场类别,但即使按照这一定义,也很难获胜。苹果在美国智能手机市场拥有 65% 的市场份额,在“性能”类别中拥有 70% 的市场份额,但垄断权力的指定通常要求公司拥有更高的市场份额。苹果公司辩称,应该根据其 20% 的全球市场份额来判断它。
  苹果指出,最高法院的先例支持允许企业设定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的条款和价格,而这些协议正是司法部在其投诉中所针对的目标。美国司法部辩称,苹果公司限制了消息应用程序、数字钱包开发以及智能手表与iPhone 的集成等,苹果公司表示,法院历来驳回涉及第三方平台访问的反垄断指控。
  此外,苹果公司表示,美国司法部尚未证明苹果公司的行为对智能手机市场产生了“反竞争影响”。虽然诉讼声称苹果的设计决策将消费者锁定在苹果生态系统中,但苹果表示,它没有指控建立“这些决策与消费者智能手机购买行为之间的事实联系”。
  负责监督此案的尼尔斯法官要求苹果公司在今天之前提交驳回动议前的信函,司法部将于 5 月 30 日做出回应。从那时起,双方将与尼尔斯举行会议。此后,将提交完整的驳回动议,但预计最早要到六月中旬才能完成。
  政府需要在苹果提出驳回动议后 35 天做出回应,苹果需要在 21 天后提交答复摘要。届时可能会举行听证会,预计要到 9 月或更晚才会举行,对驳回动议的裁决将于 2024 年末或 2025 年初做出。
  总体而言,这起诉讼将是一个持续多年的过程,如果法官此时不批准苹果公司驳回此案的动议,苹果公司将对最初的投诉作出答复、调查取证、审判和其他上诉。目前尚不清楚该反垄断案件将如何展开,因为美国司法部的目标是做出不符合反垄断先例的裁决,以将反垄断法推向新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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