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4-03-28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持续推动重点领域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深入推动交通用能电气化,持续优化城市、公路沿线和居民社区充电网络,加大县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推动创建一批充电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探索开展车网双向互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中核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管网集团、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电投、中国三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投、华润集团、中煤集团、中广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4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开展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于2024年12月底前函告我局(发展规划司)。
  国家能源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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