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福建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5年,我省基本建成城乡覆盖、快慢互补、智能开放、便捷高效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力争全省建成8万个以上公共充电桩,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90%,构建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示范成效显著,满足全省新能源汽车出行充电需求。到2030年,全面建成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间通达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省工信厅、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商务厅、文旅厅、卫健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机关管理局、数据管理局,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各设区市发改委、莆田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构建福建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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