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4-03-01

  2月2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

  《措施》明确要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度参与电力市场化规则制定,积极融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体系。不断健全“源网荷储”电价体系,研究出台新型储能价格政策,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分时电价政策。优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方式,完善代理购电清算制度。加强非电网直供电收费政策宣传,规范收费行为。鼓励企业和园区自建分布式光伏并提高就近消纳比例。(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措施》明确要提振大宗商品消费。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省税务局负责)鼓励各地停车场地和设施对新能源汽车予以停放服务费优惠。鼓励企业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促销活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开展跨区域自驾出游加油优惠、新车与成品油跨界融合促销等活动,促进成品油消费。推动家具、家电等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和以旧换新。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发放消费券。(省商务厅牵头)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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