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若干举措》的通知,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布局的原则,提出了3方面16项措施,第一部分为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维。包括完善县乡充电网络规划布局、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标准要求、优化居民个人充电桩报装流程、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居民社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加大充电新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充电设施信息化管理水平等8项措施。第二部分为鼓励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丰富新能源汽车车型供应、推进新能源二手车评估和交易、加快公共领域应用推广新能源汽车、提供多元化新能源购车支持等4项措施。第三部分为强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宣传服务管理。包括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系列活动、强化农村新能源汽车营销、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建立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协调机制等4项措施。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若干举措》,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23年6月26日
来源: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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