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识别6G专利潜在诉讼风险难度加大

时间:2023-05-04
    国通信产业一步一个脚印,通信每一代际的更替,也是通信市场竞争结构的变化。随着中国信息通信产业在5G/6G上不断积累大量的专利申请和专利,其知识产权商业模式也发生较大变化。企业间该如何正确实施专利保护?如何创新发展?
    中国信通院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中心司法鉴定与专利标准研究部副主任、司法鉴定所副主任闫坤在接受《通信产业报》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在5G领域,中国已实现全球知识产权的引领,在专利数量和国际竞争力等方面都具有世界一流水平。

    据中国信通院的最新统计分析结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球声明的5G标准必要专利超过8.49万件,有效全球专利族超过6.04万项。
    其中,我国创新主体的5G标准必要专利声明量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并且我国创新主体在有效全球专利族、授权专利族、IP5局任一授权族(具有经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美国专利商标局、日本专利局或韩国专利局任一局授权的专利族)、多国授权族、中美欧三方专利族(同时具有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美国专利商标局和欧洲专利局授权专利的专利族)、5G only族(只包含声明为5G标准必要专利的专利族),以及技术领域等分析维度上都具有较大优势。
    专利是国家赋予专利权人所创造的智力成果的一种排他性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在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下,越来越多创新主体的无形智力成果需要依靠专利进行保护。专利收费则是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者进行创新的一种合理方式。
    闫坤指出,但当前,专利收费也存在一定的“乱象”。例如,部分专利权人特别是某些“非专利实施主体(Non-Practicing Entity,NPE)”向被许可人恶意收取高价专利许可费,并通过申请禁令的方式向被许可人施压,此举尤其给中小型企业增加了沉重的诉讼和许可负担。
    闫坤建议,针对这种情况,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遵循良好的行业规则和善意的谈判原则,双方积极友好协商以促成最终协议的达成。
    当谈到企业如何正确实施专利保护时,闫坤认为,专利权人在行使专利权时,应认真实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基础上,也应适当考虑善意被许可人的情况。针对标准必要专利,专利权人应遵守“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共同推动谈判的顺利进行,维护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
    目前,全球创新主体已启动6G专利布局。“随着越来越多国外企业在我国布局6G专利,预计未来识别6G专利潜在诉讼风险的难度会进一步加大。”闫坤强调,为应对这类风险和挑战,我国创新主体应持续开展6G前沿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应用实践,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及时开展5G/6G专利技术布局。
    中国信通院目前已开展国内外企业5G/6G知识产权活动的监测工作,包括5G标准必要专利声明数据和5G提案数据的统计分析、5G标准必要专利评估,以及6G潜在关键技术专利分析等,助力我国企业5G/6G知识产权保护及创新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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