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消息称,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

时间:2022-11-23
    此前根据2022年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水果味电子烟已经全面下架。
    今日烟草局更发出关于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具体通告如下:烟具不得超过 6 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不得超过 90 个,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不得超过 90 个,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不得超过 18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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