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企业如何应对RoHS指令

时间:2008-06-17
  欧盟绿色双指令
   
  2003年2月13日,欧盟L37《官方公报》公布欧洲议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共同批准《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指令)和《关于限制在电器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指令)。WEEE指令中明确要求生产商、进口商、经销商在2005年8月13日以后,负责回收、处理进入欧盟市场的废弃电器和电子产品;RoHS指令对于2006年7月1日起投放市场的新产品材料及其包装、废弃物中的铅、镉、汞、六价格及阻燃物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联苯醚(PBDEs)的含量进行了严格的限定。
   
  根据欧盟官方公告的指令附件,两个指令涉及的产品包括十大类、近20万种,几乎涵盖了家用电器、信息技术、通讯等行业的所有产品,而这10大类多是我国主要的出口电子电气产品。欧盟指令的发布,不仅对我国电子产品从设备、原料选择、生产到废弃产品的回收整个工业流程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更对原材料、化工、包装等上下游行业有了严格的要求,这将直接增加我国企业的制造成本和出口成本,对我国输欧电子电器产品的竞争力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RoHS检测原则和方法
   
  根据欧盟RoHS&WEEE指令要求,既可以对整机进行测试,也可以对原材料、部品、基材等进行检测。对整机将根据材质进行拆分并进行科学归类,分别进行有害物质的检测。
   
  一般来说,金属材质需测试四种有害金属元素如(Cd镉、Pb铅、Hg汞,Cr6+六价铬);塑胶材质除了检查这四种有害重金属元素外还需检测溴化阻燃剂(PBB多溴联苯 ,PBDE多溴联苯醚)。
   
  同时对不同材质的包装材料也需分别进行包装材料重金属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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