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磋商电子污染控制 RoHS执行力度低

时间:2008-04-25

  2007年10月11日,从信息产业部获悉,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技术促进中心将联合德国电子电气协会、菲尼克斯电气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在南京举办“2007中德RoHS技术论坛”,旨在促进中欧在RoHS法规及相关标准、有害物质检测和替代等技术方面的交流与沟通,进一步推进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 

  2007年10月12日,致电PONY谱尼测试中心上海实验室,PONY谱尼测试中心工作人员表示,RoHS是欧盟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明确规定了铅、汞、六价铬、镉、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六种有害物质的限量值。 

  PONY谱尼测试中心工作人员称,目前“中国版RoHS标准”指的是2007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制定的标准参照了欧盟RoHS标准,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欧盟RoHS环保指令的内容是一致的。 

  据新民网了解,按照相关规定,手机、电脑、DC、DV、MP3、MP4、打印机和家电等1800种电子信息产品必须加贴“绿标”或“橙标”的环保标志或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产品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及在废弃时可否回收利用等信息。 

  欧盟RoHS的颁布提高了产品的准入门槛,同时加强环境保护,确保可持续发展。但是作为国际电工委员会IECTC111WG3中国方面参与欧盟RoHS国际标准起草和制定工作的PONY谱尼测试主任宋薇向新民网表示,虽然这一指令出台反响很高,但是从执行力度来看,欧盟的RoHS标准尚未有很好的贯彻执行,整个发展态势并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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