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新版RoHS法令08年开始强制执行

时间:2008-04-23

  2007年4月27日,韩国通过了其RoHS法令。日前,一个新的版本刚刚被通过,这个新的版本融合了欧盟的RoHS、ELV和WEEE指令。

  从2008年1月1日开始,一个名为“电子设备和工具的资源再生行动”的法令将会强制执行。 

  必须遵守此法令的产品是主要的家电产品和办公自动化设备,例如: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个人电脑、音响系统、手机、打印机、复印机和传真机等。

  豁免的项目和欧盟的RoHS的类似。而中国的RoHS和韩国的RoHS所不同的是,韩国的OEMS厂家不需要向中国的厂家一样,在他们的产品上标明其符合RoHS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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