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oHS指令

时间:2008-12-16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03年1月通过的RoHS指令,中文全称“电子电气设备中 限制 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2005年欧盟对该协议做出补充,明确对产品中铅、镉、 汞、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等六种重金属物质值进行立法限定。 由于该出台对向发达国家产品输入限定作用十分明显,因而在欧盟范围内,迅速成为衡量各厂商出口 产品绿色与安全性的权威标志。

  如何实施RoHS

  《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即RoHs指令)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样 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电子电器产品必须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所有欲出口欧盟市场 的电子电器企业都必须获得经过检测机构颁发的许可证书,该证书是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

  RoHS让弱势群体远离辐射——老人、孩子和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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