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家唱片公司支持 骅讯芯片内置闪联技术

时间:2007-07-13
       闪联所提出的7C战略,在原有的3C(CE 消费电子、Computer电脑、Communication通信)基础上,融合加入了Connectivity(互联)、Content(内容)、Copyright(版权)和Chip(芯片)4大方面。闪联有意借此创造一种新型家庭娱乐商业模式,并基于此模式整合产业链的每个关键环节。在基于7C战略的技术上,闪联同时希望能达到7赢的最终目标。即实现硬件厂商、唱片公司、内容创作者、运营商、技术提供商、政府管理以及消费者7方共赢。 
      当前市场,数字化技术推动了从内容到终端的整个产业链发生变革,并使传统产业焕发生机。但相比数字音乐的蓬勃发展,整个数字音乐市场销售收入却与实际应有的市场之其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根据调查公司iSuppli和赛迪的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中国MP3、MP4和音乐手机销量合计超过1亿部,但整个数字音乐市场销售收入却只有41亿人民币,其中无线音乐市场占去大部分市场份额。 
      根据介绍,闪联将数字内容版权保护技术内置于骅讯生产的音效芯片上,并授权给设备生产商使用,这些设备与采用闪联数字内容版权保护技术加密的音乐和网站相互识别形成全新的内容保护机制,从而实现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盈利。目前,骅讯占有着70%以上的音效芯片市场份额,包括华纳、环球、SONY-BMG和百代等4大唱片公司在内的22家唱片公司也在内地音乐市场握有的话语权。 
      闪联标准工作组组长孙育宁表示,“数字媒体产业的制造方式和传播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极大地改变了原有产业上的下游关系。塑造一种良好健康的运营模式,将会使我们更好地把握住这一产业发展良机。”闪联为整个数字媒体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与相关技术。 
       2006年6月,闪联发布了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内容版权保护技术(DMCP)技术,有业内评论认为该技术将产生百倍于苹果在线音乐的市场规模,并认为其实施后可以直接推动音像出版业的再度繁荣。不过,闪联并没有独立运作这一技术,而是采用了非常开放的合作模式。孙育宁说,“闪联研发的技术成果能够为内容和终端厂商提供解决方案,为终端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应用模式,我们愿意与业界共享研发成果。” 
       台湾骅讯电子董事长郑期成也表示,“在闪联标准这一共同的平台上,两岸的技术和产业得以合作,并通过和内容商、硬件商和运营商的合作,为消费者提供的音乐体验。”骅讯于2005年就已加盟闪联,并成为重要的合作伙伴之一。 
       作为中国家内嵌闪联技术的网站,酷乐时代(Kuro.cn)也同时宣布上线运营,为广大用户提供正版音乐下载。值得注意的是,酷乐此前曾被指为"盗版大鳄",虽拥有千万计的用户,但却因为官司缠身而霍然失声。此次闪联选择其做为合作网站,并将技术授权给他们使用,正是希望能为更多用户提供正版音乐。孙育宁表示,希望消费者在不改变消费习惯的前提下,以承受得起的价格,享受出色服务和高品质的正版音乐。而未来,闪联希望实现像卖矿泉水一样销售数字音乐。 
       闪联7C战略的推出得到了唱片公司的大力支持。包括索尼BMG、华纳、百代、环球等4大唱片公司在内的22家唱片公司的到场,显示出他们对“7方共赢”的巨大信心。环球音乐中国区总经理梁康妮表示,“闪联的技术囊括了硬件、软件、标准、内容、版权和芯片各个层面,每一个都是最为关键的产业环节,如果这一技术标准得到广泛实施,将为目前唱片业的发展带来一个健康的环境”,“环球愿意和闪联一道,在中国推动数字媒体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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