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关于“富士康事件”的实地调查

时间:2006-09-14
  
当时郭台铭一口气买下的500亩荒郊野地,如今已经扩大为占地1500亩的科技园区,拥有员工13万余人,成为个人电脑组装基地。  
随后,富士康又在昆山、杭州、天津等地分别设立了科技工业园,也就是在这些科技工业园区里,郭台铭找到了他成功的着力点——丰沛廉价的土地与劳动力资源。  
2002年起,富士康连续4年蝉联中国大陆企业出口200强名;自2001年起一直稳居台湾民营制造商;2003年度跻身为中国工业企业前三强;2005年更跻身500强。2006年,富士康自豪地宣布,他们已经成为的代工企业。  
在深圳,它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成为当地的企业。据王川流介绍,这个城市将近一半的工业产值来自于这里。2003年,深圳市海关入驻富士康厂区,在家试行厂区海关验放,自此富士康生产的货物从出厂区既已通过报关、验关,从而缩短了进入市场的周期。  
正如深圳市的一位官员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说,从此,富士康造就了深圳市的GDP,深圳市也成就了富士康公司的不断强大。  
然而,它的营业收入始终居于首位,而其上缴本地的税收却从来都与前10无缘。与其同属高科技企业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去年则以38亿元税收高居本地榜首。这表明,富士康这家钱的台资企业,由于税收政策等原因,它的收入与它对本地社会的回报,并不对称。  
而颇具玩味的是,在大陆的富士康公司,在过去25年里深圳市年均GDP增速28%的情况下,对于工资的增长却从来都停留在一个相当低的水平。2006年,深圳市工资为特区内4.66元/小时,特区外4.02元/小时,一位干了两年的富士康员工现在每小时只能拿4.5元,这还是两个月前才涨到这个水平的。  

地方政府的失语  
2005年,为了制裁沃尔玛公司在人权记录和对待劳工问题上的糟糕做法,挪威政府曾决定撤出其控制的养老基金持有沃尔玛公司市值4.15亿美元的证券——挪威政府养老基金是规模的投资基金之一,基金总额已达2462亿美元。  
挪威政府的这个做法,被认为是政府向那些缺乏社会责任的强权企业投去的一张反对票。他们认为,沃尔玛公司长期违反国际规则,不顾员工身体健康、妨碍组建工会,强迫加班并不给加班费,报酬方面歧视女性等。  
而令刘开明困惑的是,大陆地方政府在面对这些缺乏社会责任的强权企业时,往往表现得过于“无为”。  
2004年,作为深圳民间NGO,刘开明曾对南中国诺基亚工厂和供应商的工作环境做过调查。当时,富士康作为诺基亚公司代工企业之一,它的用工状况,也在刘的调查之内。  
在调查大陆诺基亚的2家供应商的过程中,他们发现,这里都存在一定的工资偏低,超时加班的情况,但是富士康是最为严重的。诺基亚要求,代工企业一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个小时,全年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432个小时。实际上,富士康的一线员工每月加班都至少有48个小时。  
在之后形成的报告中称,在富士康的见习生,月收入只有400多元,长期合同工的基本工资是600元。如果有人在工作的时候睡觉被监督员发现,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罚款200元。  
报告形成后,刘开明把相关调查情况通知了各家工厂,但只有富士康方面没有任何的回应。富士康方面以从来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调查为由,拒绝承认调查的公正性。  
2005年3月16日,刘的报告在芬兰诺基亚总部公布,在芬兰国内震动很大。诺基亚方面对此表态:“我们不能够保证这些外包商的用工状况。”因为,毕竟像富士康这种外包商,有着许多的客户,而它们(诺基亚)只是其中之一。  
从芬兰回来之后,刘将形成的调查报告给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送去,但从没见任何反馈。2006年6月16日,英国《星期天邮报》和《财经日报》关于富士康用工状况的报道出来之后,刘说,他倒是接到了劳动部门的电话。对方在电话里说,报道背后是否你在捣乱?  
在富士康起诉《财经日报》之后,深圳的妇联,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深圳的工会组织,在接受媒体电话采访时只是表示,明年将敦促富士康成立工会。  
“3000万索赔案”虽然已经落幕,而富士康的打工者们的生活却依然如旧,他们仍旧每天拼命地工作,希望能够多赚一些钱。其中一位名叫张默(化名)的员工告诉记者,算下来,他一般每天工作10小时,每周工作约58个小时,而每月加班总时间大约在80小时左右。但是,没有人希望多休息。“因为那样我们的收入会受很大影响。”  
深圳市的一位官员说,在某种程度上富士康造就了深圳市的GDP,深圳市也成就了富士康公司的不断强大 
回顾富士康天价索赔案的整个过程,富士康向深圳市中院提出诉讼请求的时间是在2006年7月3日。一周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对两位被告的财产实施冻结、查封。 
7月13日,记者王佑和翁宝的资产被冻结,被冻结的资产包括房产、汽车和存款,其中翁宝一张银行卡里的存款仅50多元。17日,王佑和翁宝收到了法院冻结其资产的通知书。 
而根据《财经日报》之后的声明,两位记者直至8月28日尚未收到深圳中院的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等诉讼材料。 
这中间的一个月究竟发生了什么? 
9月4日,深圳市中院新闻发言人王华斌向本刊解释,据他得到的消息,是此案的经办人生病了,致使相关诉讼材料始终未及时送达。 但根据本刊调查,其中却另有转折。 
据深圳市中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透露,此案发生后,8月中旬,广东省高院的一位副院长曾致电深圳中院,对此案中的程序问题提出过异议。但随后不久,深圳市中院一位副院长带队赴省高院做专项汇报。汇报中提到,深圳中院在重新审查了此案的所有相关手续,认为“该案在程序上没有一点瑕疵和问题”。 
8月29日,广东省高院新闻办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支持了深圳市中院的以上说法。 
这其中令外界颇感意外的是,记者王佑在6月15日发表的文章,是报道富士康深圳基地的,而6月20日发表的文章,是基于对富士康集团(昆山)有限公司员工的采访写成的相关报道。但富士康集团选择位于深圳的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来提起诉讼,富士康为什么选择了后者? 
“按照我国民法属地原则,作为上级公司的富士康集团,它有权选择在深圳还是在昆山打这场官司。”深圳市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主任刘开明解释,深圳是富士康在大陆的发家地,选择在家门口打这场官司,显然胜算要更大些。 
刘在深圳从事劳工维权多年,官司见了不少,“我不是说当地政府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但富士康毕竟在深圳这么多年了,有些便利是我们看不到的。” 
“苍狼式的管理方式” 
经常深更半夜被老板的电话叫醒,然后像军队的紧急集合一样,在几分钟内整装完毕赶往厂区会议室参加老板主持的会议,“在富士康工作就像一条狗”。这是2006年4月,一位富士康集团的上层员工在接受《IT经理人》采访时说的一番话。 
文章还引用某跨国芯片企业中国区总经理谈到富士康时说的一句话,“这是一家非常成功的,也是非常严厉的企业。” 
在中国大陆,台资企业素以严厉著称。这种对属下员工缺乏温情的做法,却在很多时候褒扬为苍狼式的管理方式。本刊记者在深圳当地采访时,遇到很多来自富士康集团的中、下层的员工,他们中间多数认为,富士康的这种管理模式,虽然缺乏温情,但却是有效的、成功的、正规的,对其赤裸裸的用工方式,他们说,已经习惯。对他们来说,你要来这里工作,你就必须接受这一套,要么走人。 
然而,几乎所有接受采访的富士康员工都认为,富士康作为一家拥有10几万人的大型企业,相比之下管理还算规范。 
“我们不得不客观地承认,富士康这样的公司,在大陆存在的劳工问题并不是最为典型的,在与珠三角同类企业的比较中,我们甚至可以说它做的是较好的。” 深圳市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主任刘开明说,之所以称其为较好,并不是说其劳工问题不严重,而是反映出整个珠三角劳工问题的现状。 
同样是台商的明基电通的董事长李耀,也看到了这些。他在2005年撰文阐述,事实上,台商在大陆所呈现的那种粗俗文化,都是一种文化的倒退现象。等于是把过去二三十年来,台湾走过的那一段从贫穷到富有的技法,拿到似曾相识的开发地区再复制一遍。 
深圳造就了富士康 
1988年,郭台铭在深圳成立富士康科技集团。“富士康之所以最早在深圳投资建厂,实际上是深圳市政府争取来的。”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秘书长王川流解释道,当时鸿海(富士康母公司)要在大陆建厂,同时考虑的有深圳、上海和山西的一个城市。因为鸿海的老板郭台铭祖籍山西晋城泽州县南岭乡,他当时倾向于投资家乡。 
而深圳,事实上是关头才杀出来的。当时,来深圳投资的多是港资企业,台资企业的进入渠道尚未打开。台资企业都是后来通过借道香港,才得以在深圳落地的。为引进富士康,深圳市政府使了很大的力,包括土地、用工上比上海优越许多的诸多优惠。按当时政府的“三来一补”政策,外资企业在此买地,可比在其他区域工业用地地价下浮30%。而台资企业还可同时享受减免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优惠。 
另外深圳得天独厚的海陆空出口也是富士康决定在深圳建厂的一个主要因素。 
回顾富士康的历史,使其最终得以壮大并发展成为今天的世界500强,与郭台铭当初投资深圳的这个决策密不可分。 
富士康的母公司台湾鸿海,最初创办于1974年。当年,郭台铭与朋友一起出资30万台币成立鸿海塑料企业有限公司,生产、加工塑料成品。 
1977年,掘到人生桶金的郭台铭并未买房置地,而是转型模具领域。1980年代,又很快进入个人电脑连接器代工领域。 
1988年,郭台铭在深圳成立富士康科技集团,其龙华工厂的工商登记名称正是“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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