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WEEE立法现况和回收现况

时间:2007-03-07
WEEE立法现况
丹麦于2003年11月,出版了版Environment Act草案,而目前草案已于2004年7月开始讨论,直至8月进行公开审议,该草案版预计将有更多修正条例需进行讨论与研商,由于尚待法案将于议会通过,所以预期到2004年底该国WEEE法案将还难以正式通过实施,整体而言,丹麦预计于2005年3月以前可以正式推行该国之WEEE法案;而目前丹麦针对WEEE的回收政策系依据1998年所颁布的废电机电子管理法规(Statutory Order No.1067 of 1998 on the management of waste from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该管理办法主要规范白色家电、视听设备、IT 产品、办公设备及监视设备…等产品,而产品的回收体系系由地方政府统筹,将WEEE适当地分配至合法的回收处理工厂。
WEEE回收现况
回收体系
丹麦的回收体系系由地方政府主导,而目前大约有30多家中小型的合格处理工厂,担任妥善处理WEEE之工作,因此,私人消费者能够转移WEEE到有参与当地收集系统所提供收集设备的零售商及其它供应者,当转移至零售商或供货商的收集点时,这些设备将被认定为私人废弃物,对于有提供证明为私人家庭废弃物者,业者要分类WEEE到收集系统,如果没有,零售商将其责任认定为有问题废弃物。
而在回收过程当中,特别将WEEE若有包含NiCd电池或含铅的蓄电池,这些设备在回收作业前必须先行移除,特别是电池中的镉及蓄电池的铅进行妥善的回收,针对废弃电池提出特别之规范,系由于丹麦境内已有完善的电池废弃物法令,因此,新公告的WEEE国内法会尽可能地国内原有法令一致。
回收费用
目前回收WEEE之费用大致可分为私人家用与工业用两大部分,收集家用WEEE的费用是包含在家用废弃物税(Waste Taxex)中,而从工厂来源的WEEE则系由工厂支付该笔款项,而目前每年针对家庭的废弃物税额大约为5.4欧元,虽然现阶段的回收、处理系统费用之支付系由地方政府税收或回收费用而来,但预计将来通过的WEEE法令,会将该笔费用转移至生产者。
Perchards, “Transposition of the WEEE Directive in other EU Member States”,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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