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苏网无锡8月15日电:(陆枚佳)欧盟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RoHS指令,为确保出口欧盟电子电气产品符合其有关技术法规的要求,避免中国出口产品因此受到不利影响,无锡国检本着“服务企业,严格把关”的原则,切实贯彻质检总局和省局的相关文件精神,迅速制定实施了多项措施,积极应对欧盟指令。
,迅速宣贯相关法律法规和检验监管操作方法,开展相关企业培训和座谈。首先,根据CIQ业务系统排查确定相关出口企业名单,邀请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和报检员参加会议,宣传落实质检总局国质检检函[2006]441号文,落实总局检验监管的具体要求,避免企业因为没有及时了解新的检验监管政策而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内部组织学习和研究,理解和明确文件的精神,统一认识和具体操作方法。并根据日常检验监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采取有效的检验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应对欧盟RoSH指令和出口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检验监管工作。
第三,加强和相关检测实验室的横向沟通和协作。通过及与江苏机电检测中心进行沟通,统一了对出口欧盟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检验、检测、监管的工作思路。并邀请实验室的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到各个报检点,给检验人员讲解RoSH指令的具体内容和技术细节,进行检测报告审核知识的培训,同时在窗口为相关报检人员和企业进行现场的咨询和培训。
第四,制定了具体的检验监管要求并严格执行。根据出口货物是否属于法定检验目录,无锡国检制定了两套不同的检验监管方式。对于目录内的涉及RoSH指令的出口商品,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相关文件的要求,在出口报检时要求随附有关限用物质的《符合性声明》和认可实验室的检测报告。对没有相关检测报告的,要求其提供相关报告或送样检测。对于目录外的涉及RoSH指令的出口商品,在出口时随附有关限用物质的《符合性声明》,并对其产品的符合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抽样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口。同时,考虑到企业快速通关和生产交货周期短等特点,还建立了一套特殊情况审批程序。对没有检测报告且属于初次报检出口、交货期紧等特殊情况的,经相关领导批准后,RoHS项目可凭企业保函准予先放行后检验。企业声明配合检验检疫机构抽样交由总局推荐实验室进行有毒有害物质检验,并承诺不合格的主动予以召回。
第五,建立了相关出口企业检测管理台帐和不合格情况统计表。台帐中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批号、出口国家地区、是否取得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或不合格检测报告具体情况等,并根据不定期抽查和实验室的检测结果,对该表进行动态更新。确保出口产品可追溯到生产批;并要求生产企业建立相应制度和档案,确保产品可追溯到原料供应商。在出口欧盟电子电气产品有关限用物质的检验监管过程中,若发现国外召回、不合格退货的情况或其他问题的将及时记录和上报。
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无锡国检迅速、有效地贯彻了总局和省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具体落实到检验监管中,帮助相关企业积极应对欧盟指令,既体现了国检严把国门的职责使命,也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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