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美、日韩和港台地区,行车记录仪早已成为行车交通管理必备装备。欧洲的司机开车2小时候必须休息15分钟,开车3小时候必须休息30分钟。每天长工作时间不能超12小时。如果超过这个范围,被警察抽查到,警察一看记录仪知道,就得挨罚款
我们中国,对于司机的管理还是原始状态,以后肯定都会装这种行车记录仪,抽查+信誉=安全保障。
由于行车记录仪具有“监督”及“见证”的功能,就像给汽车装了第三只眼睛,大大提高了驾驶者的安全责任感,从而大幅度降低了事故率,并有效控制了碰瓷讹诈的发生。所以质量稳定的行车记录仪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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