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移动互联网实现多赢的法则

时间:2011-08-29

  移动互联网,就是将移动通信和互联网二者结合起来,成为一体。在近几年里,移动通信和互联网成为当今世界发展快、市场潜力、前景诱人的两大业务,它们的增长速度都是任何预测家未曾预料到的,所以移动互联网可以预见将会创造怎样的经济神话。

  从国外3GIP数据市场的经验来看,早提出包月体制的是KDDI,但这种包月只适用于运营商专网。但是包月体制形成以来的转机是在2008年的12月份,和黄旗下的3UK在欧美推出了X-ServiesGold,包月费5英镑每月。而在美国是不限量包月。在这一点上,侯自强也表示3G时代移动互联网的包月体制是必然的趋势。同时,他也相信移动互联网的大爆炸时代也将很快到来。

  如果按照现在的网络接入模式来讲,要真正实现移动互联网,就会花费很大的成本,但是侯自强说到为了减少成本,可以将基站直接接入互联网而避开移动网。以颠覆性技术提供颠覆性业务,终实现随时随地上网。

  电信运营商自然被卷入这场乱战。2009年8月,中国移动Mobile Market(移动应用商场)正式开通上线,同年中国电信开始试点推出天翼空间,而中国联通则正式引入iPhone手机。去年,中国联通也推出自己的应用商店——沃商店。随着3G手机的普及,各大运营商的价格战也愈演愈烈。

  然而,我们看到,电信运营商在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上的地位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在2G时代,基于移动带宽的提高和终端功能的增强,移动增值业务带动了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形成了以用户为中心,以电信运营商为主导,终端制造商、网络设备制造商、信息服务提供商共同参与的价值链。运营商在很多方面话语权渐渐削弱,例如终端制造商、内容提供商和系统软件提供商,他们直接接触客户需求,逐渐在“替代”运营商对客户的服务,运营商正在失去对客户的控制权。再如VoIP工具替代语音业务,IM工具替代短信等业务,客户直接获得自己想要的信息资源,运营商正逐步丧失对数据业务的控制权。再加上Wi-Max、Wi-Fi和WCDMA甚至TD-CDMA等无线通信网络在应用方面的可替代性,更是打破了运营商一网独大的局面。

  在这样的产业格局下,新的竞争者层出不穷。他们凭借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庞大的用户规模和高效的产品研发能力,不断整合产业链上、下游的资源,已经发展成为活力和竞争力的企业。他们以全新的用户体验,开创了互联网时代个人手机的新天地。

  可以说,他们的成功凸显了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竞合”主题,由运营商继续一家独大地统治移动互联网产业链的想法并不现实。在产业新兴时期,运营商在产业链上该如何定位?

  无论移动互联网价值链如何裂变,始终逃不过三个关键环节——终端、应用和移动网络。运营商只有通过与其相互渗透、深度合作,才能取得整个产业链上的话语权。

  在终端合作方面,从韩国、日本及欧洲的移动互联网的应用来看,有实力的终端厂商越来越在产业链中发挥重要作用。终端除了提供强大的功能外,还提供了基于互联网标准的统一开放的手机软件运行环境,提供一个跨不同操作系统平台的终端软件平台,可谓是移动互联网业务的一公里。运营商应与终端厂商一起开拓业务,以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移动互联网是体验经济,应用为王。运营商应该建立清晰的互联网内容价值链,并快速形成产业联盟,通过价值链把SP/CP的内容牢牢掌控住,实现SP/CP在移动互联网上内容的聚合。

  移动网络是移动互联网应用接入以及传输承载和计费的物理平台,巨大的流量是其主要的利润点,而且利用互联网入口ID,还可以掌握用户资源,移动带宽资源有限,移动互联网不可能像固定互联网那样具有无限带宽,使得运营商更有机会把握用户,不再沦为固定互联网时代的“管道商”。

  在新的产业背景下,运营商应该以一种开放的、竞合的姿态面对竞争,加强与终端厂商、IT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开创双赢甚至多赢的局面。

  在近几年里,移动通信和互联网成为当今世界发展快、市场潜力、前景诱人的两大业务。它们的增长速度都是任何预测家未曾预料到的。迄今,移动用户已超过15亿,互联网用户也已逾7亿。中国移动通信用户总数超过3.6亿,互联网用户总数则超过1亿。这一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高速增长现象反映了随着时代与技术的进步,人类对移动性和信息的需求急剧上升。越来越多的人希望在移动的过程中高速地接入互联网,获取急需的信息,完成想做的事情。所以,现在出现的移动与互联网相结合的趋势是历史的必然。目前,移动互联网正逐渐渗透到人们生活、工作的各个领域,短信、铃图、移动音乐、手机游戏、视频应用、手机支付、位置服务等丰富多彩的移动互联网应用迅猛发展,正在深刻改变信息时代的社会生活,移动互联网经过几年的曲折前行,终于迎来了新的发展高潮。



  
上一篇:简述耐克森的超七类技术成功实现
下一篇:分析NGN的定义及发展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