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广场照明一般有下面一些功能:
1.一般照明:不考虑特殊局部的需要而照亮整个场地设施。
2.分区一般照明:根据需要提高特定区域照度的一般照明。
3.局部照明:为满足某些部位(通常限定在很小的范围)的特殊需要而设置的照明。
4.混合照明: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组合的照明。
5.应急照明:在正常照明系统失效的情况下启用的照明。
6.备用照明:在正常照明系统失效时确保正常活动或工作能继续进行的照明。
7.安全照明:在正常照明系统失效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的人员安全的照明。
8.疏散照明:在正常照明失效时,为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能被辨认而使人们安全撤离危险场所的照明。
9.直接照明:灯具发出的绝大部分(90%~100%)光直接投射到假定工作面上的照明。
10.半直接照明:灯具发出(40%~60%)光直接投射到假定工作面上,一小部(10%~40%)光投射到建筑物上的照明。
11.均匀漫射照明:灯具发出的一半(40%~60%)光投射到假定工作面上,另一半投影到空间和建筑物上的均匀照明。
12.半直接照明:灯具发出的一小部分(10%~40%)光投影到假定工作面上,大部分投影到空间和建筑物上的照明。
13.间接照明:灯具发出的很少部分(10%)光投影到假定工作面,绝大部分投射到空间和建筑物上的照明。
14.重点照明:为突出目标而设置的定向照明。
15.慢射照明:投射在工作面或物体上的光,在任何方向上均无明显差别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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