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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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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电源设备认证实施规则
本实施规则适用于组织向泰尔认证中心(TLC)申请的通信电源设备自愿性产品认证。
本规则中的通信电源设备包括:高频开关电源设备、高频开关整流器、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直流—直流变换设备、直流-直流模块电源、逆变设备、交流稳压器、电源分配列柜、柴油发电机组、通信用燃汽轮机发电机组、汽油发电机组、交流配电设备/交流配电箱、直流配电设备、通信用太阳能供电组合电源、室外型通信电源系统、汽油发电机组。
型式试验 + 初始工厂检查 + 获证后监督
4.1.1申请单元划分
4.1.1.1原则上按产品型号申请认证。
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但生产厂不同的产品应分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4.1.1.2对产品质量和*终性能有重要影响的关键*部件相同的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认证时具体产品申请单元划分、关键件说明见附件1。
4.1.2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
1)认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等法律证明文件复印件;
3)质量管理手册;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已取得时);
5)产品描述资料,包括:生产流程图、产品描述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产品照片等;
6)生产设备、检测设备配置清单;
7)产品描述中所列及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供方的型式试验报告或组织对其材料进行的工艺试验报告或组织用其材料做成成品后的型式试验报告(该型式试验报告应注明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方);
8)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如有图形商标,还应提供商标电子文件);
9)其他需要的文件。
注:如申请单位、生产单位不一致时:
应在申请表中“申请单位名称”注明(代理单位)或(经销单位),除要求的申请材料之外,还应注意:
(1)提交双方的营业执照、公司概况;
(2)提交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设备清单写明是生产单位的设备。
除要求的申请材料之外,还应注意:
(1)提交双方的营业执照、公司概况;
(2)提交双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设备清单写明是申请单位还是生产单位的设备。
4.1.3业务部组织授权人员对组织提交的资料进行合同评审,以决定是否受理组织的认证申请。
4.1.4产品认证合同应由TLC主任签署后交组织,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4.2.1型式试验的样品
4.2.1.1型式试验样品的确定原则
申请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取本型号的样品。
以系列产品为同一申请单元申请认证时,应从中选取*性的型号。
组织在准备型式试验样品时,所选用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应使用该阶段使用量*大的供方的产品。
4.2.1.2样品数量
一般情况下,型式试验样品由组织按TLC相关规定送样,具体的送样要求按附件1规定。
4.2.1.3检测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检测完成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处置已经确认合格的样品和/或相关资料。原则上申请资料留TLC备案,样品的关键件视具体情况可*返还组织或部分留TLC备案,其余样品应返还申请组织。
4.2.2型式试验的检测标准、项目及方法
4.2.2.1检测标准
YD/T 731-2008《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
YD/T 1058-2007《通信用高频开关组合电源》
YD/T 585-1999《通信用配电设备》
YD/T 1095-2008《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
YD/T 939-2005《传输设备用电源分配列柜》
YD/T 502-2007《通信用柴油发电机组技术要求》
*/T 10304-2001《工频汽油发电机组技术条件》
YD/T 637-2006《通信用直流—直流变换设备》
YD/T 777-2006《通信用逆变设备》
YD/T 1074-2000《通信用交流稳压器》
YD/T 732-94《通信用直流-直流变换器检验方法》
YD/T 1270-2003《无触点补偿式交流稳压器》(*电磁兼容)
YD/T 1269-2003《通信用燃汽轮机发电机组》
YD/T 1073—2000《通信用太阳能供电组合电源》
YD/T 1325-2004《无触点感应式交流稳压器》
YD/T 1376-2005《通信用直流-直流模块电源》
YD/T 1436-2006《室外型通信电源系统》
4.2.2.2检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