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人体静电释放报警仪
地区:北京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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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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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4.3.13条规定:
在下列油品作业场所,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1、泵房的门外。
2、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
3、装卸作为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处。
4、码头上下船的出入处。
目前,国内大部分企业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采用金属导体直接接地放电的方式来消除人体静电。此方式虽能消除人体静电,但是,因为采用的是导体间放电的方式泄放静电电荷,就不可避免地存在静电放电能量较大,从而导致人体电击和引发火灾*事故的可能性与*然性。
人体静电释放报警仪专为石油石化行业设计,克服了现行人体静电消除器的不足,它延长了静电泄放时间,大大降低了*静电能量,在人体静电泄放期间,*无电击感,无火花产生,彻底规避了引发火灾*事故的危险。实现了本质*的操作方式,为企业生产提供了*保障。
◆技术参数:
1、*爆等级:ExiaIIBT4
2、检测静电压范围:-15KV~+15KV
3、报警电压:﹥150V
4、电源:锂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