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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M-RI型改进型罗式泡沫仪,符合GB/T7462-94;ISO696-75国家标准,部标准所规定
的技术要求。适用于表面活性剂发泡力的测定。(表面活性剂如:十二烷基二甲基甜菜碱(BS-12)十二
烷基二甲基氧化胺(OA-12)椰子油酰丙基二甲基甜菜碱(CAB-35)椰子油酰丙基二甲基氧化胺,脂肪醇聚
氧乙烯醚磷酸酯钾盐等) 仪器材质:B40玻璃 不锈钢量管:不锈钢、黄铜 分液漏斗:
500ml 夹套量筒:1500ml 滴液管全长:300mm 本仪器由分液漏斗和夹套量筒两部分组成。
2152罗氏泡沫仪(改进的ROSS-Miles法),符合GB/T7462-94;ISO696-75国家标准,
部标准所规定的技术要求。适用于表面活性剂发泡力的测定。
表面活性剂发泡力的测定:
一、仪器和药品:2152罗氏泡沫仪、刻度量筒(500ml),容量瓶(1000ml),恒温水浴(带有循环水
泵),夹套量筒(容量1300ml,刻度分度量筒10ml)等以及待测表面活性剂。
二、试液准备:按待测
表面活性剂工作浓度或其产品标准中的规定的试验浓度配制溶液.稀释用水可以用由鼓泡法被空气
饱和的蒸馏水或用3mol/L钙离子硬水(按GB/T1325的规定配制).配制溶液时,先加少量水调成浆状,
然后用预热至50℃的规定水溶解.必须很缓慢地混合,以防止泡沫形成.不搅拌,保持溶液在50℃±0.
5℃直至试验进行.测量时溶液的时效,应不小于30min,不大于120min.
三、测量方法: 1、
使溶液不断地流下,直到水平面降至150ml刻度线处,记录流出时间。流出时间与观测的流出时间
算术平均植之差大于5%的所有测量应予忽略,异常的长时间表明在计量管或旋塞中有空气泡存在。
在液流停止后的0.5min、3min、5min测量泡沫体积(仅仅泡沫)。 2、如果泡沫的上面中心处有
低洼,按中心与边缘之间的算术平均值记录读数。 3、进行重复测量是,每次均需按式样溶液
配制要求重新配制新鲜溶液,取得至少3次误差在允许范围的结果。 四、结果表示:以所形成
的泡馍在液流停止后0.5min.3min和5min时的毫升数来表示结果。必要时可绘制响应的曲线。以重
复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后结果。 注意:重复测定结果之间的差值应不超过15ml. MBM-RI型改进型罗式泡沫仪
MBM-RI
上海隆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