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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本标准应用范围为新建机房独立光纤跳接场、现有机房独立光纤跳接场,配线采用交叉连接方式。本标准对熔配分离式光纤配线架中配线架的各种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1.2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T 778-XXXX《光纤配线架》和泰尔认证中心《配线设备认证实施规则》编制而成,设备厂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其规定。随着标准的修订,设备厂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最新标准的要求。
1.3 设备厂商应提供在一年以内检测并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
1.4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依据本标准的要求对产品实施抽样检验。
1.5 入围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市场的设备厂商,按照本标准执行时,凡涉及到各公司专利使用问题,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的其它入围供货商需取得专利所有方的授权。如涉及到第三方的专利权或知识产权,需获取第三方的授权。
1.6 本标准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2、环境描述
2.1 使用环境条件
2.1.l 工作温度:-25℃~+55℃。
2.1.2 相对湿度: ≤93%(+40℃)。
2.1.3 运输
包装后的产品,可用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运输,在运输中应避免碰撞、跌落、雨雪的直接淋袭和日光暴晒。
2.1.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干燥的仓库中,其周围不应有腐蚀性气体存在,贮存温度为-25℃~+55℃。
2.2 检验环境条件
试验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标准大气条件为温度:15℃~35℃,相对湿度不大于75%,大气压力为80 kPa~106kPa。
3、总体要求
3.1 外观与结构
3.1.1 机架结构
(1)机架架体应采用冷轧钢板焊接式封闭结构。左右侧板为内嵌结构。门为外挂结构。左右侧板用螺钉固定,可以拆卸。前后双开门结构,使用磁吸上下固定每扇门。机架的门采用活动铰链,可灵活拆卸。门的开启角应不小于110°。门可自由开合2000次不损坏。
(2)机架采用正反面操作。正面为跳纤操作,其左右侧均有跳纤环。正面右侧有存储跳纤的绕纤轮,其材质应为PVC拉制。背面用于固定及连接光缆或尾缆。
(3)机架应能适用于上、下进缆的环境。上进缆环境中,光缆及尾纤从机架的顶部进入机架,每类光纤或光缆有独立的进缆(纤)孔。光缆(纤)进纤孔应有护纤条保护,并有足够大的过纤面积。
(4)机架并架时侧板可拆卸。不拆卸侧板时,机架的两侧板底部应有足够大的跳纤走纤孔,以满足多个机架在不拆卸侧板时并架时的走纤。
(5)架内使用的跳纤建议采用外径为2mm的跳纤。
(6)架体应有完善的保护接地系统。
(7)采用96芯或144芯单元整体安装方式。机架未满配置时,能单独安装假面板。
(8)机架外形尺寸及容量配置如表一所示。
表一:光纤配线架外形尺寸及配置表:
型 号
规格
单元
容量(芯)
满配最大
单元数
备注
满配容量数
(芯)
机架尺寸
高×宽×深(mm)
CT GPX09P
768
2000×900×450
96
8
采用SC适配器
864
2200×900×450
96
9
1056
2600×900×450
96
11
576
2000×840×300
144
4
720
2200×840×300
144
5
864
2600×840×300
144
6
注:型号中CT表示China ecom,GPX表示光纤配线架,09代表2009年,P表示配线架。
机架外形尺寸的偏差不超过±2mm;外表面对底部基准面的垂直度公差不大于3mm。
3.1.2 机械活动部分
机械活动部分应转动灵活、插拔适度、锁定可靠、施工安装和维护方便。间隙应不大于3mm。结构应牢固,装配具有一致性和互换性,紧固件无松动。外露和操作部位的锐边应倒圆角。
3.1.4 适配器类型
适合于SC或FC型光纤适配器的安装,可灵活接入SC或FC跳线/尾纤。为便于日后维护和管理,减少配线工作量,建议以本地网为单位,每个单位只选用一种接头,建议选取SC适配器。
3.1.5 保护套、衬垫及纤芯和尾纤弯曲半径
光缆光纤穿过金属板孔及沿结构件锐边转弯时,应装保护套及衬垫。纤芯、尾纤无论处于何处弯曲时,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30mm。对于对宏弯损耗不敏感光纤,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15mm。
3.1.6 涂覆表面
机架涂覆层应表面光洁,色泽均匀、无流挂、无露底;金属件无毛刺锈蚀,附着力应不低于GB/T 9286-1998标准表1中2级要求。
3.1.7 结构装置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和标志
配线架各个结构装置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和标志应完备、完整、清晰。
3.2 产品规格
3.2.1 颜色
机架主体及各种金属件的喷塑颜色为PANTONE 413C(细砂)。
3.2.2 标记及标识
(1)中国电信LOGO位于机架顶框的左侧。高度30mm,同比例按中国电信商标缩放。其具体位置设计见详细制造图纸。中国电信LOGO见图1。其颜色为PANTONE 286C
(2)厂家铭牌应使用铝质材料,规格按行标制作,位于机架底座居中位置。
(3)每个机架应有独立的编号,方便与门板编号的对应,机架编号位于机架底座右侧。编号方式如图2。
注:机架序号为7位阿拉伯数字:YYMM000~999,机架深度为30(cm),举例:FFF/P(表示FFF公司生产的300深度的熔配分离式配线架,机架序号解释为09年02月份第888号机架)
(4)门内应贴有清晰彩色走线示意图。
(5)门上有标记盒,标记盒内应放有一张空白标记卡片,便于维护人员记录信息。
(6)每个机架的门应有独立的编号与机架主体对应。编号方式如图2。
图3 门编号
注:门位置包括左前、右前、左后、右后;机架序号为7位阿拉伯数字:YYMM000~999,机架深度为30(cm),举例:FFF/P-右前(表示FFF公司生产的300深度的熔配分离式配线架中09年02月份第888号机架的右前门)
标签高度为15mm,底色为银白色,印刷字体为黑体字,位置在门内侧底部,标签应不易褪色、脱落与磨损,建议采用专用标签打印系统。
3.3 走纤示意图
以2600*900*450mm机架为例说明:
图5 配线架并架正面走线示意图
4、配线架一般要求
4.1 机架总体描述
(1)整个机架的总体外形结构、风格及颜色同配套的光纤熔纤架。
(2)机架主要由顶座、底座、左立柱、右立柱、前左门、前右门、后左门、后右门、左侧板、右侧板、配线单元、并架走线槽等组成。
(3)架体左右两侧均有跳纤通道,跳纤通道中间为配线单元安装区,最右边为跳纤存储区。机架顶部有上进纤孔,左右两侧的下部有跳纤孔。架体立柱冷轧板壁厚不小于2mm。
(4)机架的顶座焊接1个M8×20的螺柱,以供机架接地用,另顶座两边留有4个M8的螺纹通孔以供与并架的机架架顶连接用,同时顶座还留有4个?8.5的孔,以供本机架架顶安装特殊用途的支撑件(比如安装光缆走线架,光纤槽道等)之用。机架底座应有4个12*20的腰孔,供机架底部固定用
(5)跳纤存储使用圆形绕纤轮,绕纤轮的安装位置应统一。外径不小于Φ60mm;绕纤轮的布置应合理、符合盘纤的实际需求。
(6)所有有光纤通过的地方均不可出现安装螺钉外露的现象,必要时,可使用盖形螺母进行保护。
(7)门板应设有标识盒,用于放置每个配线单元的标记卡,标识盒的位置、尺寸均应统一,并方便维护人员操作。
4.2 机架总体结构图
4.3 标识盒位置
注:840mm宽机架左后门标识盒位置及右后门标识盒位置同900mm宽机架相应位置一样。
4.4 标识盒结构
4.5 顶座
4.6 底座
4.7 左门板
4.8 右门板
4.9 并架走纤槽
4.10 96芯配线单元
图21 96芯配线单元
4.11 144芯配线单元
4.12 绕纤轮
绕纤轮主体应采用工程PVC材料,截面为圆形。其外径不小于Φ60mm,有效深度根据机架尺寸定。绕纤轮在机架上的安装位置需统一,尺寸、形状需统一,详细要求见制造图纸。
5、机架接地装置
(1)整个架体应保证电气导通,并有完善的接地系统。
(2)机架顶座有M8接地铜螺母,供机架接地用。
6、材料要求
6.1 机架
6.1.1 铝型材
光纤配线架中使用的铝型材应采用牌号为6063-T5或更好的材料。
6.1.2 钢板
光纤配线架中使用的钢板应采用牌号为Q235-A或更好的冷轧钢板材料。
6.2 塑料材料
在光纤配线架中使用的塑料结构件,其材料应采用阻燃ABS、PC、PVC或更好的塑料新料。零件的阻燃性能应满足行业标准YD/T778中5.3.4节规定的ODF中非金属材料的结构件及光纤活动连接器的燃烧性能经试验后应能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试验样品没有起燃;
b)试验样品离火后持续有焰燃烧时间不超过10s,并且火焰或从试验样品上掉落的燃烧或灼热颗粒未使燃烧蔓延到放在试验样品下面的底层。
6.3 光纤适配器
(1)适配器应符合国家及信息产业部标准要求。
(2)设备中使用的光纤适配器应使用陶瓷套管。
(3)SC适配器的外壳等塑料零件应使用阻燃PBT新料或更好的材料。
(4)FC适配器的连接法兰等零件应使用HPb59-1的铜材或更好的材料。
7、检验方法、检验规则、质量判定
7.1 检验方法
按照通信行业标准YD/T 778-XXXX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产品应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出厂检验项目如表二所示。其中外观与结构(除YD/T 778-XXXX中5.3.3条外)、功能要求为100%检验,其余按GB/T 2828.1中特殊检查水平为S-1,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样,机架检验项目抽取样本按个数计,光纤活动连接器检验项目抽取样本按芯数计,光分路器检验项目抽取样本按个数计,光纤终接单元和光纤配线单元按个数计, AQL值B类不合格为:2.5;C类不合格为:10。
7.2.2 100%出厂检验项目中,有不合格项时即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品,将不合格品从检验批中剔除。抽样出厂检验发现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该产品判为不合格,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拒收数,则判该检验批判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检验批不许出厂。
7.3 型式检验
7.3.1 抽样方案:型式检验的样本单位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中随机抽取,不管样本大小,型式检验样本单位最少应包含样本量为1套,每套样品包含的内容由质检单位提出。
7.3.2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的项目见表二。
7.3.3 型式检验后的判定与处理
型式检验的项目中,有任意一项不合格,可抽取加倍样品进行检验。若加倍检验后无不合格项,则判为型式检验合格;若加倍检验仍有不合格项,则判为型式检验不合格。型式检验不合格时,该型号产品应停止验收,停止生产。同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直至新的型式检验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与验收。
7.3.4 型式检验周期
型式检验一般每一年进行一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需做型式检验:
a)结构、工艺、材料、关键元器件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初次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网使用或停供超过6个月又恢复供货时;
c)交收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试制鉴定时;
e)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提出要求时。
表二 检验项目、检验类别
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类别
出厂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
B类
C类
1
总体要求*
○
√
√
外观与结构*
○
√
√
2
功能要求
○
√
√
光纤终接功能
○
√
√
调线功能
○
√
√
光缆纤芯和尾纤的保护功能
○
√
√
容量
○
√
√
3
涂层附着力试验
○
√
4
插入损耗*
○
√
√
5
回波损耗*
○
√
√
6
曲率半径
○
√
7
顶点偏移
○
√
8
光纤凹陷(凸出)
○
√
9
APC角度
○
√
10
燃烧性能
○
√
11
互换性试验
插入损耗
○
√
回波损耗
○
√
12
机械耐久性试验*
外观
○
√
插入损耗
○
√
回波损耗
○
√
13
抗拉试验
外观
○
√
插入损耗
○
√
回波损耗
○
√
14
高温试验
产品外观
○
√
插入损耗
○
√
回波损耗
○
√
绝缘电阻
○
√
耐电压
○
√
15
低温试验
产品外观
○
√
插入损耗
○
√
回波损耗
○
√
绝缘电阻
○
√
耐电压
○
√
16
恒定湿热试验
产品外观
○
√
插入损耗
○
√
回波损耗
○
√
绝缘电阻
○
√
耐电压
○
√
17
盐雾试验
产品外观
○
√
插入损耗
○
√
回波损耗
○
√
18
运输试验
产品外观
○
√
插入损耗
○
√
回波损耗
○
√
19
震动试验
产品外观
○
√
插入损耗
○
√
回波损耗
○
√
20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试验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试验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试验
○
√
注1:“√”表示交收检验或型式检验所选择的相应项目,“○”表示相应不合格判定类型。
注2:带*号检验项目为关键技术指标。
注3: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试验仅在最终用户提出时适用。
8、出厂包装要求
光纤熔纤架应包装出厂,包装要求及包装箱面标志应符合GB/T 3873-1983中的规定。
包装箱内除产品外,还应装入以下物品和有关文件,文件可用塑料袋或纸袋封装:
a)备附件及专用工具;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产品合格证;
d)装箱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