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9660-198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控制飞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危害而制订的。
一、起草:国家环境保护局大气处提出。由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郑大瑞、蔡秀兰、张玉海、赵仁兴、郭秀兰)
二、适用范围:规定了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的环境标准适用于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所产生噪声
影响的区域。(飞机起飞、降落或低空飞越时所产生的噪声)
三、 测量:1、测量单个飞行事件引起的噪声;
2、测量相继一系列飞行时事件引起的噪声;
3、在一段监测时间内测量飞行事件引起的噪声。
四、仪器要求:2型及以上声级计或机场噪声监测系统及其它适当仪器。
五、评价量:一昼夜的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作为评价量,用Lwecpn表示,单位为dB。
六、传声器位置:高于地面1.2m,离其它反射壁面1m以上的开阔平坦地方,注意避开高压
电线和大型变压器,传声器膜片基本位于飞机标称飞行航线和测点所确定
的平面内,即掠入射。
七、测量方法:
1、精密测量——需要作为时间函数的频谱分析的测量。它需要声级计、录音机、1/3倍频程谱分析仪等设备或实时数字信号处理机及相应软件。
2、简易测量——只需经频率计权的测量。频率计权可用D计权(加7dB),也可用A计权(加13dB),便于推广。
3、能量平均方法,计算相继N次事件的有效感觉噪声级的平均值LEPN 。
计算一昼夜24h的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LWECPN。
准值和适用区域 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 LWECPN:dB
适用区域 |
标准值 |
一类区域 |
70 |
二类区域 |
≦75 |
一类区域:特殊住宅区,居住、文教区。二类区域:除一类区域以外的生活区。本标准适用的区域地带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